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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(Juristische Person)是自然人以外,由法律所創設,得為權利及義務主體的團體。自法人之組織內容觀察,有以社員的集合為中心者稱為「社團」,有以獨立財產為中心者稱為「財團」。
法人本身為抽象的「單一體」(Einheit),與各社員或財產分離,具有獨立的法人格,可以獨立為法律行為。
基金會是利用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,從事慈善、公益事業的非營利性財團法人(Stiftung)。
法人(Juristische Person)是自然人以外,由法律所創設,得為權利及義務主體的團體。自法人之組織內容觀察,有以社員的集合為中心者稱為「社團」,有以獨立財產為中心者稱為「財團」。
法人本身為抽象的「單一體」(Einheit),與各社員或財產分離,具有獨立的法人格,可以獨立為法律行為。